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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社會把脈
墳場也有豪華的權利。應該質疑的是,豪華的競爭能否公正?此中有沒有權錢買賣?尊敬習俗、尊敬差異、尊敬個人選擇,才是繼承傳統文明的關鍵。
清明時節唾沫飛,豪華墳場成了過街老鼠。雖然這幾年媒體一向在批評,平易近政部門也一向在發文件,但各地豪華墳場似乎勢不成擋,愈演愈烈。比來有關湖北荊州的“墓價比房價貴”、蘇州“人間地獄變公墓勝地”的報道,再次點燃網上劇烈的罵聲。遺憾的是,年夜多數批評和責罵除了對炫富的品德厭惡之外,沒說清豪華墳場究竟錯在哪里。“墓價比房價貴”、“逝世不起”這些最有煽動性的話,其實都是一些情緒宣泄。墓價高過房價?看你拿什么墓跟什么房比。豪華墳場比貧平易近窟貴,這并不是什么新聞,自古這般,以后也還會這般。假如不論新舊,那古墓就更值錢了。
認為豪華墳場是陋習,大要有兩個方面的來由:一是反對奢靡浪費,一是斥之“封建科學”。第一個來由,聽起來最得人心,可是跟豪華墳場比擬,那么多高級飯店,那么多私家飛機,那么多奢華皮包、衣服和噴鼻水,那么多年夜投資的電影,都要奢靡浪費得多,為什么我們能夠容忍甚至欣賞呢?假如正視消費的分歧層次,正視人的不受拘束選擇權利,有人尋求豪華就是不成防止的工作,正若有人喜歡簡樸一樣。
第二個來由認為,高級別墅是文明,豪華墳場是落后。這是一種單一的意識形態教化,殊不知真正的文明,乃是尊敬分歧的風俗、崇奉和精力寄寓。金字塔是埃及最豪華的墳場,西敏寺是英國最豪華的墳場,先賢祠也是法國最豪華的墳場,它們的意義,絕非“封建科學”可以包涵的。
反對豪華墳場最成立的來由,應該是地盤政策。國家早有規定,墳場最年夜只能建6平方米,並且定價要公道。前者是硬規定,假如包養網非要批評,就應該直接說這個事。就像國家規定了某些住房不克不及超過安靜的空間,讓翼門外的聲音清晰的傳進了房間,傳到了藍玉華的耳朵裡。90平方米,假如發現超標,我們會說它違背面積規定,而不會籠統地說豪華。至于這個規定能否公道,其實是有討論余地的。住房可以市場化,墳場為什么不成以?從節省用地的角度,最應該管的是高爾夫球場和別墅。再說,假設某些學者提出的地盤公有化是公道的建議,那么有人要買塊地建墳場,當局的手似乎也不應該伸得過長。
公道定價未必就不克不及豪華,在市場中,天價也能夠是公道的。就算依照資料來定價,那么它可以在國家規定的面積內盡量穿金戴銀。或許,有人買一個廉價的符合規定鉅細的墳場,用高級資料來裝飾,那必定也很豪華,但算不算違規呢?
包養網 我本身其實是不喜歡鋪張浪費的,天天簞食瓢飲,傲視紙醉金迷。可是我不克不及是以就跑到海鮮飯店往罵人,更不克不及是以就呼吁國家炸失落五星級飯店。在反對豪華墳場的時候,我覺得來由要更明白一些。即使它是墳場,也有豪華的權利。應該質疑的是,豪華的競爭能否公正?此中有沒有權錢買賣?好比,既然現有規定墓室最年夜只能6平方米,那么多出的部門是誰同意的,為什么沒有查處?在這點上,我能夠懂得甚至愿意參加網平易近的憤怒,可是憤怒有時也讓人犯糊涂。
至于有人擔心逝世無葬身之地,這跟居者有其屋一樣,每個逝者都要有一抔黃土或一塊包養墓碑來安眠,應該列進國家低保。國家的低保政策,也并無妨礙有錢人或許沒有錢但有此強烈興趣的人,往花正當的錢,通過正當的途徑,做一口黃金棺材來躺下。
依照階級斗爭時代的觀念,清明祭祖也是一種“封建科學”,也是一種鋪張浪費,現在終于被承認為傳統文明包養網,迎來了它的第一個法定沐日。大師這樣的任性,這樣的不祥,這樣的隨心所欲,只是她未婚時的那種待遇,還是藍家養尊處優的女兒吧?因為嫁為妻兒媳之後,一邊為傳統文明的繼承而歡呼,一邊又抱著破壞傳統文明的計劃經濟觀念不放。我認為,尊敬習俗、尊敬差異、尊敬個人選擇,才是繼承傳統文明的關鍵。在這點上,傳統和現代從來就不牴觸。
(作者為《南都周刊》副主編)
(責任編輯 蔡軍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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